我国是世界主要的稀土生产国和出口国,供应全球近90%的稀土资源,但因无序开采和恶性竞争,长期以来,我国的稀土都处于低价售出的状态,与1998年稀土产品出口配额制度启动时相比,中国稀土出口增长了10倍,但价格却下降了36%,同时,大量的开采挖掘造成严重的植被退化、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出于环保和国家安全考虑,我国从资源保护和市场价格等方面对稀土生产和出口政策进行了调整。从1998年起,我国对稀土产品出口实施配额管理制,稀土配额总量逐年下降,从2005年的5万吨削减至2010年的2.4万吨,减幅达52%,2011年和2012年稀土出口量基本都占出口配额的一半。此外,我国从2005年开始取消了稀土冶炼分离产品出口退税政策。从2006年11月开始,对出口稀土加征15%-25%的关税,稀土原矿等41种稀土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商务部2014年12月31日发布了《2015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明确稀土出口执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仅需企业拿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稀土出口配额正式取消。2015年4月,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稀土出口关税2015年5月2日后正式取消。近几年我国稀土出口配额具体数据如下:
注:2012年第一批21226吨(第一次发布与补充发布总和),第二批9770吨,共30996吨。
2013年第一批轻稀土13563吨,中重稀土1938吨,共15501吨;第二批轻稀土13821吨,中重稀土1679吨,共15500吨;全年共31001吨(从2013年开始稀土出口配额每批次分为轻稀土和重稀土两方面)。
2014年第一批轻稀土13314吨,中重稀土1796吨,共15110吨;第二批轻稀土13691吨,中重稀土出口配额1809吨,共15500吨,全年共3061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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