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现状
2011年,《若干意见》颁布以来,稀土行业在资源保护、产业结构调整、应用产业发展、创新能力提升、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行业发展质量迈上了新台阶。
1.产业结构调整取得突破。一是产业集中度大幅提高。稀土冶炼分离企业从99家压缩到59家,6家稀土集团主导市场的格局初步形成,整合了全国23家稀土矿山中的22家、59家冶炼分离企业中的54家,扭转了“多、小、散”的局面,冶炼分离产能从40万吨压缩到30万吨。二是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以资源开采、冶炼分离和初级产品加工为主的产业结构加快向以中高端材料和应用产品为主的方向转变,80%以上的初级加工品被用于制造磁性、催化、储氢、发光、抛光等功能材料。三是产业布局趋于合理。围绕资源地建成包头、赣州、凉山、龙岩等稀土资源开采和冶炼分离基地,产能分别占全国90%、60%以上;围绕消费市场建成宁波、厦门、成都、包头等稀土应用产业基地,稀土磁性、催化、发光材料产业规模分别占全国70%、50%、45%以上。
2.应用产业发展成果显著。一是应用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稀土磁性、催化材料产量年均增幅超过15%,稀土磁性、发光、储氢等主要功能材料产量占全球总产量70%以上。二是产品性能大幅提升。稀土磁性材料综合性能(磁能积+矫顽力)由60提高到70以上,基本满足电动汽车、风力发电设备等需要,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器达到国V标准,国产石油裂化催化剂自给率超过90%,LED器件发光效率由90流明/瓦提高到150流明/瓦以上。三是取得一批突破性成果。国产汽车尾气催化剂和器件打入国际知名企业,稀土脱硝催化剂在电力、钢铁、玻璃等工业窑炉废气处理中实现产业化示范应用,高端稀土激光晶体、闪烁晶体、超高纯稀土金属和化合物、高性能稀土合金等关键制备技术取得突破,产品基本满足重点工程和国防科工的急需。
3.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一是创新能力大幅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从2%提高到3%以上,建成了7家集技术研发、产业转化、分析检测和应用评价于一体的稀土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新建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稀土永磁材料等重点实验室,组建先进稀土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二是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形成了一批知名稀土新材料企业,装备、技术和管理水平大幅提高。三是环保水平明显提升。全行业投入80多亿元开展环保改造,85家企业通过稀土环保核查,45家企业通过稀土行业准入,稀土绿色化生产水平大幅提升。
4.行业管理体系基本健全。一是完善了行业管理机构。成立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的稀有金属部际协调机制,设立了稀土办公室,组建了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主要稀土产区成立了地方稀土办公室和相应协调机构。二是制定了行业管理制度。出台实施了稀土开采生产总量控制计划、行业规范、环保核查、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源税、战略储备、产业调整升级财政专项等管理制度。三是地方监管责任得到落实,江西赣州、福建龙岩等地建立市县乡网络化管理体系。四是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稀土技术标准体系,涵盖了稀土矿山开采、冶炼分离和加工等全产业链,标准与国家相关政策配套实施,有效规范了稀土生产与贸易活动。
5.稀土违法违规行为得到遏制。一是持续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连续开展了多次打击稀土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累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3起,捣毁非法采矿点14个,关闭生产企业28家,处罚贸易企业19家,查扣非法及走私稀土矿产品3.6万多吨,罚款2.3亿元。二是内蒙古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尾矿库实现了全封闭式管理;江西赣州、四川凉山等重点资源地建设了稀土矿区保护设施和开采监管系统。三是建设稀土产品追溯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从稀土开采、冶炼分离(含资源综合利用)到流通、出口全过程的产品追溯管理。
目前,我国稀土行业发展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资源保护仍需加强,私挖盗采、买卖加工非法稀土矿产品、违规生产等问题时有发生;持续创新能力不强,核心专利受制于人,基础研究整体实力有待提升;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上游冶炼分离产能过剩,下游高端应用产品相对不足,元素应用不平衡;相关法律体系仍不完善,一些地方政府监管责任尚未完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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