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从赣州获悉,赣州市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历史遗留的废弃稀土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治理面积达10.092平方公里,矿区植被覆盖率由治理前的4%提高到治理后的70%以上。
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采矿证内的废弃稀土矿山分为政府治理和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治理两部分。政府负责的证内废弃稀土矿山治理任务涉及赣县、信丰、龙南、全南、定南、安远和宁都7个县(区)的治理任务均已开工,其中,安远县负责治理的证内废弃稀土矿山(车头稀土矿,即老李坑废弃矿区)已由县政府自筹资金治理完工;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负责治理的证内废弃稀土矿山共涉及赣县、信丰、龙南、定南和安远的28个治理点,目前25个治理点已进场施工。赣县、信丰、龙南、全南、安远、寻乌、大余及定南等县(区)证外废弃稀土矿山已纳入了赣州市山水林田湖2017年度项目。10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废弃稀土矿山治理项目中,9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1个项目正在施工。
废弃矿山治理项目投入使用后,取得明显成效:消除了废弃矿区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保护了矿区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修建了拦沙坝、蓄水工程,恢复了矿区植被,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和耕种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通过实施地形整治及防治工程,保护和恢复了矿区周边基本农田;有效防止了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改善了废弃矿区及周边的土壤质量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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